管理者 「植物診療師之診療紀錄應記載事項與其製作保存方式及保存年限」公告 發佈日期:2025-03-25 09:48:34 發佈單位:烏日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635543/post 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3月24日中市農作字第1140011785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