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及民眾於舉辦儀式慶典燃放爆竹煙火及紙錢之高峰時期,採取適當防制措施
發佈日期:2025-03-24 00:00:00
發佈單位:太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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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及民眾於舉辦儀式慶典燃放爆竹煙火及紙錢之高峰時期,採取適當防制措施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4年3月20日府民禮字第1140074778號函辦理。
二、 鑑於農曆3月媽祖慶典繞境期間為燃放香品、紙錢及爆竹煙火之高峰時期,宗教團體或民眾如有使用香品、紙錢、爆竹煙火或舉行廟會慶典等情形,宜採取必要之合宜措施,以減少空氣品質危害及環境安寧妨害,並請注意燒、燙、炸傷及火災等人身與公共安全威脅,以兼顧傳統文化與當代社會期待。
三、 有關空氣污染防制部分,可透過集中燒、適量燒及替代燒方式,減少紙錢燃燒對空氣品質的負面影響,例如:集中紙錢至設有空污防制設備的專用爐焚燒、使用大面額金紙、以米(功)代金、網路祭祀等方式。
四、 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好人好神運動」專區之「好人好神運動」指南「里仁為美篇—燒金(金銀紙錢)、燒香、放爆竹煙火及儀式慶典」,有線上遊戲、繪本海報等宣導資料,請協助轉知轄內宗教團體參考運用,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Goods/Index?ci=3&c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