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4年4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囉~
發佈日期:2025-03-21 00:00:00
發佈單位:東區
發佈部門:東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east.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237&s=850323
注意!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4年4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囉~
- 發佈日期:2025-03-21
- 發布單位:東區公所
115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4年4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緩召 4、5款(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獨子):申請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儘後召集4款(兄弟姐妹半數以上正在服役):申請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請符合申請者備妥資料,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兵役課提出申請。
相關規定請詳見公告及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官網。
逾期未申請視同放棄,不得補行申請或解除召集。
原已核准有效期限至本(114)年12月31日止者,需續辦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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