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徵西螺鎮立游泳池救生員2名、管理員1名。報名時間:今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
發佈日期:2025-03-21 00:00:00
發佈單位:西螺鎮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hsilo.gov.tw/2015/news_detail.php?sn=7677
主題名稱徵才 徵西螺鎮立游泳池救生員2名、管理員1名。報名時間:今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
發佈單位民政課
公佈日期114-03-21
詳細說明徵才 徵西螺鎮立游泳池救生員2名、管理員1名。報名時間:今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稿)
一、甄選單位: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民政課
二、工作項目:
(一)執行游泳池救生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雲林縣西螺鎮立游泳池(西螺鎮興農西路2號)
四、工作時間:每週5日(週三至週日),週一(休息日)、二(例假日)固定休息。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五、僱用時間:(本游泳池預計於7月2日至8月31日營運,惟營運前(6月18日至30日)準備及營運後(9月1日至7日)維護整理等工作得視實際需要經本所通知後上班)。
六、名額:救生員2名、管理員1名。
七、報名資格:
(一) 救生員:需為本國國民,年滿18歲,具備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勤勞負責,具服務熱誠,無不良素行及嗜好,願配合本所工作。
(二)管理員:需為本國國民,年滿18歲,具備救生員證。
(三)迴避晉用: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
親,不得晉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
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
管單位應迴避晉用。
八、待遇:該員每日薪資為新台幣2,200元整。
九、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114年3月28日(週五)下班前止,
十、檢具資料
(一) 救生員: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管理員:救生員證。
(二)報名表及自傳各乙份(請貼最近照片半身照乙張)。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迴避任用切結書乙份。
(五)其他工作相關之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
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一、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暫定於114年4月9日(週三) 時 分進行面試。
(二)地點:雲林縣西螺鎮公所二樓會議室。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若有更動,本所將以電話告知。
十二、甄試項目:如面試評分表(公告於本所網站)所示。
十三、甄選方式
(一) 審核書面資料,若有資料不符或造假者,逕不予錄取不另
行通知。
(二) 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以電話通知面試。
(三) 面試採委員問答方式進行,每人以10分鐘為限。
(四)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身分。
十四、其他:
(一) 如具備以下情事者請勿報名本次甄選
-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 曾任公職並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者。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依其他法規不得任用為本所臨時人員者。
(二)經錄用者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
情事即撤銷資格。
(三)如錄取人員具下列情事,本所得辦理解僱並依法進行資
遣,錄取人員不得要求留用。
- 無故曠職三日以上。
- 具吸毒、酗酒及賭博等不良嗜好,或經主管考核認定不適任者。
- 因本所業務變更僱用原因消滅者。
十五、洽詢方式:
(一)承辦人:廖源彬,電話:05-5863203分機509
(二)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
https://www.hsilo.gov.tw/?op=news
附件 114 1-6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docx
114 2-1 救生員 113年西螺鎮立游泳池救生員甄選報名表.doc
114 2-2 管理員 113年西螺鎮立游泳池管理員甄選報名表.doc
114 3.迴避任用切結書112.3.docx
114 4-6 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稿)114.docx
114 5-1-1 救生員面試評分表(稿).doc
114 5-1-2 管理員面試評分表(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