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起房屋稅新規定,自住房屋需要有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登記,未設戶籍房屋稅額至少增加1.67倍,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為維護市民權益,已寄發輔導通知,請納稅人於3月24日前辦妥登記。
發佈日期:2025-03-19 00:00:00
發佈單位:官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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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guantian132.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801&s=8730647
114年起房屋稅新規定,自住房屋需要有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登記,未設戶籍房屋稅額至少增加1.67倍,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為維護市民權益,已寄發輔導通知,請納稅人於3月24日前辦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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