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及收費辦法」
發佈日期:2025-03-19 00:00:00
發佈單位:神岡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shengang.taichung.gov.tw/3630550/post
圖 本市修正「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及收費辦法」發布令、條文及宣導單
(一) 紙本臨櫃申請者:每一申請案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五筆以下者,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
土地筆數超過五筆者,每增加一筆加收新臺幣二十元。
增加證明書之份數者,每增加一份加收新臺幣二十元。
(二) 自動繳費機或線上申請者:每筆土地新臺幣二十元。(收費不變)
相關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