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114年3月5日以台內宗字第1140560495號令修正發布「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第9點規定
發佈日期:2025-03-19 00:00:00
發佈單位:樹林區
發佈部門:樹林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shulin.ntpc.gov.tw/home.jsp?id=468e7f1294d86c3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e01b814b5f72e2ff6f18deae910e79f0
發佈日期
2025-03-19
截止日期
2025-04-19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3-19
公告內容
旨揭補助作業要點之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一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或社團法人、民間學術團體或大專校院,請貴公所協助轉知所轄已登記有案之宗教團體,相關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