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清明節連假期間森林防火事宜
發佈日期:2025-03-17 00:00:00
發佈單位:石碇區
發佈部門:石碇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shiding.ntpc.gov.tw/home.jsp?id=af495e8d465faf30&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e9c5e376c9d4a62b3a83c8ecd1016377
發佈日期:2025-03-17
截止日期:2025-04-06
發佈單位:石碇區公所
類 別:公告訊息
內 容:
石碇區公所籲請民眾遵守不任意燒雜草、不讓冥紙飛揚、不隨意丟菸蒂及不放爆竹煙火等「4不2記得」口訣外,並請大家踴躍參與配合市府金紙集中措施,減少鄰近保安林發生森林火災風險,並表示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引火,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若不慎引發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將受到森林法第53條第3項的制裁,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及負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期盼社會大眾共同遵守規定,一起守護森林資源,共創美好安全的自然環境,在掃墓祭祖期間,處理香燭、金紙、雜草等可燃物時應格外小心,以避免火災的發生。
民眾若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通知林業保育署各分署動員前往滅火,另外舉發燒毀國、公有林查獲犯罪行為人者,將致贈舉發人10萬元以下獎金,以免百年形成的美麗森林瞬間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