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訂「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發布實施
發佈日期:2025-03-14 08:55: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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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38616
為推動本縣都市更新事業,提高居民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及加速市容升級,依據本縣都市發展特性需要、「苗栗縣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案」總結報告書修法建議,以及「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第5項規定,爰新訂「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本容積獎勵辦法共7條,業經縣府114年3月4日以府行法字第1140045047號令公告發布實施。
本次訂定條文重點包括針對都市更新單元內整合私有所有權人90%以上、策略性更新地區之更新單元面積達10,000m²以上、協助毗鄰土地之騎樓或人行空間順平、捐贈本縣都市更新基金等項目給予建築容積獎勵並說明計算方式,以及舊違章建築戶之認定方式。
本案新訂「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已公告發布實施,並公開於本府工商發展處法令規章,歡迎上網瀏覽,網址:https://search.app/AmRoYrCHGwztLhFo6。如有本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等相關問題,歡迎致電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詢,電話:(037)559305,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