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鄉殯葬所徵環境清潔人員一名 (第二次)
發佈日期:2025-03-14 00:00:00
發佈單位:崁頂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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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Kto/News_Content.aspx?n=FF5357F5BDA5E114&sms=E54FF8470F4AF507&s=F37B231933E3A29E
本鄉殯葬所徵環境清潔人員一名 (第二次) 發佈日期:114-03-14 資料來源:崁頂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壹、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及崁頂鄉公所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貳、甄選名額 納骨塔及公墓環境整理人員1名。
參、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需配合加班。
肆、工作項目及待遇
一、1.環境整理人員:納骨塔周圍環境整理、鄉內公墓區域環境整理、機械設備操 作與保養(割草機、噴藥機、鏈鋸機等)及臨時交辦事項,以上環境整理工作含 割草、噴藥、鋸樹及搬運等工作。
二、待遇:月支薪28,590元,享勞健保。
三、工作時間: 1.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點30至11點30分,下午12點00分至4點00分。 2.需配合加班。
伍、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3月17日至114年3月24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郵寄掛號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於信封上註 明徵選納骨塔約用人員)或自行(含信封)送達崁頂鄉公所殯葬管理所(納骨塔) 方式報名。
三、郵寄地點:屏東縣崁頂鄉公所(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
四、繳驗證件:
(一)甄選報名表(附表1)。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表2)。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四)個人自傳(附表2)。
(五)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得於錄取後二周內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