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徵聘專任(案)教師一名 114年03月13日
發佈日期:2025-03-12 16:00:00
發佈單位:國科會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2cffda62-f530-46ac-b20a-2c1e0141cf61?l=CH&utm_source=rss
【徴聘公告】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徴聘專任(案)教師一名
一、擬聘教師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擬聘日期:自 2025 年8 月 1 日起聘(114 學年度第1學期),依聘任程序完成而定。
三、擬聘員額:1名
四、徵聘資格: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院校之博士學位,或可於到職日前獲得博士學位。
五、專長領域:
1.符合本系發展方向結合在地藝術創意產業、創新創業、設計整合、地方創生、傳統工藝創新等相關領域,及具有產業經驗或能推動產學合作者。(114年8月起聘)
2.數位影像處理(AI)、3D繪圖建模、數位媒體創新應用、市場經營行銷專業。
3.具有國際連結能力或經歷。
4.以英文授課者優先錄用。
六、檢附資料:
1.履歷表(含著作目錄)。
2.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3.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者,請檢附博士學位考試日期證明文件。
4.最近五年內著作(含代表作、參考著作及相關審查證明等紙本資料)。
5.三封推薦信。
6.可開授課程及教學內容大綱、或未來開課計畫至少6門課程,含四門學士班(二門必修、二門選修)及碩士班、碩專班各一門。(教學計畫表格式如附件;本系課規請點閱「東華大學課規查詢系統」,路徑:113學年>壽豐校區>藝術學院>藝術意產業學系>學士班、碩士班或碩士在專班)
7.可檢附自創一門新課程。
8.本校教師聘任相關辦法請參考: 人事室\人事法規\教師聘任相關\法規
七、備註:
1.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戴小姐
2.收件截止日期:114年4月3日前以掛號寄出(資料需索回者,請加附回郵信封)隨到隨審
3.地址: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4.聯絡電話:03-8905882、8905889
發佈日期:2025-03-13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