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部「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歐盟多邊創新研發合作2025年徵案申請事項
發佈日期:2025-03-13 08:30:00
發佈單位: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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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118755
一、申請時程: 1. 類別一:歐盟計畫(如Horizon Europe)、EUREKA Cluster主導徵案 (1) 114年全年皆可申請,隨到隨審。 2. 類別二:臺歐盟EUREKA Globalstars共同徵案 (1) 申請時程: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8月29日止。 (2) 徵案國別:臺灣、波蘭、荷蘭、芬蘭、立陶宛、比利時。 二、重點補助領域: 1. 歐盟計畫及EUREKA Clusters:本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產業技術。 2. EUREKA Globalstars: (1) 高科技:半導體與光子(積體電路)、先進通訊、先進製造、數位健康與生物科技。 (2) 永續:循環經濟、移動運輸。 三、計畫期程: 1. 歐盟計畫及EUREKA Clusters:以不超過申請企業參與之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執行期間為限。 2. EUREKA Globalstars:上限為3年。 四、申請條件: 1. 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計畫:廠商須以正式成員(participant)之身分參與計畫之執行,正式成員定義為列名於計畫書及聯盟契約之成員列表(List of participants)者。惟已獲執行中之歐盟計畫團隊同意而先行加入成為協同工作成員(associate member)之廠商,可於申請時先出具聯盟契約為證。 2. EUREKA Globalstars:雙方提案廠商需於EUREKA計畫平台完成共同提案書(含Partner Agreement),且任一方計畫金額占比不得高於雙方計畫總金額之70%。 五、申請計畫應附文件-雙方合作證明文件: 1. 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計畫:(1)通過審查之歐盟或EUREKA Clusters計畫書(需含中英文對照並裝訂於計畫書附件);(2)申請歐盟計畫或EUREKA Clusters計畫所簽署之契約(裝訂於計畫書附件),包括廠商列名之歐盟契約(Grant Agreement)或EUREKA Clusters契約,以及廠商以計畫成員身份與其他聯盟成員簽署之聯盟契約(Consortium or Cooperation Agreement)。申請時可先以草約審查,但須限期提出正式契約後,始進行簽約事宜。 (歐盟契約部分,協同工作成員因尚未列名於計畫書及聯盟契約之成員列表,須將成為正式成員列為計畫查核點) 2. EUREKA Globalstars:EUREKA計畫共同提案書(含Partner Agreement)。 六、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前述各歐盟相關計畫可參見下列網址: 1. 歐盟計畫徵案網站 (https://research-and-innovation.ec.europa.eu/funding/funding-opportunities/funding-programmes-and-open-calls/horizon-europe\_en) 2. EUREKA計畫徵案網站: (1) Clusters (https://eurekanetwork.org/programmes/clusters/) (2) Globalstars (https://eurekanetwork.org/opencalls/globalstars-taiwan-2025) 七、諮詢專線:請洽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創新研發國際合作策略推動計畫」執行單位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郭小姐:03-5918540 (nicoleguo@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