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花蓮縣壽豐鄉編號第2623號風景保安林一部面積0.400647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3-11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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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46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05131號
主 旨:解除花蓮縣壽豐鄉編號第2623號風景保安林一部面積0.400647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210.670063公頃,其中花蓮縣壽豐鄉鯉魚潭段1-8地號等46筆土地內(屬木瓜山事業區第98林班範圍),面積合計0.400647公頃,現況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訂約之暫准建地,屬58年5月27日前既存使用,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210.269416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至圖13),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14)。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附件:
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463/A01\_1.pdf);
圖1-圖14(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463/A01\_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