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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5年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2025-03-12 00:00:00
發佈單位: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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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3625317/post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5年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公告

一、後備軍人緩召第4、5款

  1. 受理日期:114年4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止。
  2.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兵役(民政)單位。
  3. 生效日期:申請案件有效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4. 應具備條件及應繳證件:詳如附件

二、後備軍人儘召第4款

  1. 受理日期:114年4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止。

  2.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兵役(民政)單位。

  3. 生效日期:申請案件有效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4. 應具備條件及應繳證件: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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