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求綜合行政職系科員1名1140312
發佈日期:2025-03-12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74263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求綜合行政職系科員1名1140312
職缺機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職 稱:科員
職 系:綜合行政
名 額:正取1名;候補1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勞工、財產管理及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配合本局或縣府局處活動。
3.年度招標作業評選委員聘任。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9日止
備 註: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非調整職系派令)
5.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連絡方式:聯絡E-Mail:alphawcf@gmail.com。電話:03-8224389 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