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乙名(專長:教育心理輔導、課程與教學) 114年03月11日
發佈日期:2025-03-10 16:00:00
發佈單位: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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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f25b04e0-72be-4e7d-92f4-2425188d862e?l=CH&utm_source=rss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主旨: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一名。
說明:
一、聘任日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民國114年8月1日)起聘。
二、學術專長領域:教育心理輔導、課程與教學。
三、應徵資格:
(一)基本資格條件:獲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教育相關博士,具教育心理輔導、課程與教學專長領域。
(二)專業加分條件:
1.具備中小學教師證
2.具中等學校輔導教師證書
3.具全英文教學能力
4.具心理師證照
5.曾主持國科會、教育部或國內外學術機構與政府專題研究計畫。
四、申請者檢附資料:
(一)必附資料
1.申請資料檢核表
2.履歷表
3.教學綱要,請提供四科教學綱要如下:
(1)輔導原理與實務(2)青少年發展與輔導(3)課程發展與設計(4)教育實習
(未來開課以系所開課需求為主)
4.切結書
5.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若是國外學歷,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章。)
6.博士班成績單
7.推薦信二封(推薦日期須為民國113年10月1日以後)。
8.博士論文及五年內著作。
※14 請至本系網頁下載格式。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並應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寄達,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
(二)選附資料
1.中小學教師證/中等學校輔導教師證書影本。
2.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影本。
3.英語文能力證明及相關證明影本。
4.心理師證照影本。
5.主持國科會、教育部或國內外學術機構與政府專題研究計畫之證明。
五、申請者注意事項:
(一)通過初審者,始得參加複試(發表及面試)。
(二)錄取者需協助本系行政工作至少兩年。
(三)申請資料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外,恕不退還。
六、收件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郵寄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陳玲婉助教收。
七、聯絡人:電話:07-7172930轉2152陳玲婉助教 電子郵件:tb@mail.nknu.edu.tw
發佈日期:2025-03-1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