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政令宣導-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使用鏈繩或箱籠 發佈日期:2025-03-11 00:00:00 發佈單位:埔里鎮 發佈部門:農經觀光課 原始連接:https://www.puli.gov.tw/Tag/PostDoc?ID=34614 公告 政令宣導-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使用鏈繩或箱籠 發佈單位:農經觀光課 點擊次數: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