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衛生所徵約僱人員(育嬰留職停薪護理師職務代理缺)
發佈日期:2025-03-11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花蓮縣衛生局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74212
一、僱用機關:花蓮縣光復鄉衛生所
二、職 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三、名 額:正取 1 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光復鄉衛生所(花蓮縣光復鄉中學街158號)
五、報 酬: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或雇員薪點標準表,報酬薪點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8,416元)。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本職缺為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僱用契約書。但約僱期滿、留職停薪期間提前復職或僱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
七、資格:專科以上且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護理師證書)
八、工作內容:
(1)綜合公衛保健業務 (2)地段管理 (3)門診醫療 (4)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
1.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附正面脫帽相片2吋彩色照片1張】 (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 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經歷證明影本。
5.男性請繳退伍令。
6.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原住民族證明。
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並於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聯絡電話:(03)8701114分機36洪小姐。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17時00分止。
(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郵寄者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