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橋下苑裡段機車追撞肇事
發佈日期:2025-03-08 09:14: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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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37185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114年3月6日15時許接獲報案有交通事故,經了解係一名42歲王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台61線橋下南往北方向行駛至縣道140號路口時,追撞前方停等紅燈之47歲王姓男子駕駛之自用大貨車後倒地,經送往醫院急救,於本日凌晨時仍宣告不治,初步了解雙方駕駛均無飲酒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保持良好精神及專注力,並養成遵守速限的良好習慣,以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