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號誌路口肇事 機車駕駛送醫急救
發佈日期:2025-03-09 09:17: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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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37186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114年3月8日早上8點48分接獲報案有交通事故,經了解是一名66歲駱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致民國中旁苗121線西往北方向左轉時,與一名42歲古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舊社47號前道路南往北方向直行發生碰撞,機車駕駛頭部創傷,目前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觀察救治中,初步了解雙方駕駛均無酒精反應,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
通霄分局呼籲如行經路口遇「閃光黃燈」表示警告,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如遇「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應禮讓幹道車輛先行通過,以確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