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學習不間斷,獸醫專業更精湛!
發佈日期:2025-03-10 09:35: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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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37191
依據獸醫師法第5條第3項規定,獸醫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6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這樣的要求不僅促進獸醫師的專業發展,也有助於提高整體獸醫服務品質,進一步保障動物的健康與福祉。
為使獸醫師繼續教育得以順利進行,農業部在105年發布「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依據該辦法,獸醫師應於執業執照更新日期前6個月內,檢附原領執業執照、繼續教育證明等相關文件,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
而在繼續教育積分方面,獸醫師必須在每6年內完成至少120學分的課程。其中,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相關法規的課程合計必須達到12學分以上,但以24學分為上限,其餘則採計專業課程的學分數。這些要求的設立,不僅讓獸醫師能夠在專業上持續成長,也確保他們在執業過程中能夠始終遵守倫理規範,並能與時俱進地理解與適應新的法律法規。
因此,苗栗縣獸醫師公會每年會員大會時與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配合辦理講習,邀請專家學者蒞臨演講,今年苗栗縣獸醫師會員大會將於3月21日在頭份市尚順君樂飯店舉行,並辦理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相關法規的課程,該課程總計可獲得2學分。希望藉由這樣的活動,不僅能幫助獸醫師達成執業執照更新的要求,還能讓他們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提升專業素養,並與同行分享經驗,互相學習與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