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作業要點」及申請書
發佈日期:2025-03-10 00:00:00
發佈單位:鳥松區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niaosong.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376A2B3ECC93463&sms=881849176A3B3FC1&s=A36D17A4935001E6
一、旨揭獎勵金係為加強原住民族語言之推廣,鼓勵本市族人踴躍參加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測驗,並培育族語教學人才及族語傳承,申請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身分:
1、具原住民身分。
2、須設籍本市三個月以上。
3、須取得113年第一次或第二次認證測驗之合格證書。
(二)申請期限及程序:
1、申請期限: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2、申請程序:請自行於本會官網最新消息或補助專區下載「申請書」,並於114年4月30日前自行將申請表及相關表件郵寄至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教育文化組,信封請註明族語認證獎勵金申請」(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注意事項請詳作業說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