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鄉為辦理高接梨穗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受害農民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申請,自114年3月7日起至3月20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發佈日期:2025-03-07 00:00:00
發佈單位:公館鄉
發佈部門:農業課
原始連接:https://www.kungku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303&s=837070
公告本鄉為辦理高接梨穗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受害農民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申請,自114年3月7日起至3月20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一、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7日起至3月20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二、救助項目為:高接梨穗。
三、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6萬2,000元。
四、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五、受理申請單位:本所農業課。
(一)農民申報應附文件: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如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補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租約(同意)或耕作協議書(土地應合法使用)。
(二)身份證正本。
(三)公館鄉農會(或其它金融機構)存摺帳號正本。
(四)印章。
(五)受損害各災農得將受損害之作物,就每一作物坐落於每一筆地號之近景、遠景照片(含拍攝日期、田區坐落段號及地號等資訊),提供本所參酌,加速災農復舊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