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農業局修正「農業作物類生產設備設施改善補助計畫」及114年度項目表
發佈日期:2025-03-06 10:52:21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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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619482/post
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3月6日中市農作字第1140008826號函辦理。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提高智慧農業設備補助標準至1/2。 修正補助字樣標示為「○○○年度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設備補助計畫補助」。 修正項目表。 本計畫114年度實施方式如下: 第1階段:農友申請期間自114年3月17日至114年4月30日止。 第2階段:視農友申請情形開放第2階段申請。 優先補助順序如下: 智慧農業設備補助。 碳匯農機補助。 電動農機補助。 一般農機補助。 請農友於申請並購買後配合辦理農業機械使用證。補助計畫及項目表可於該局官網(https://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業務服務專區>作物生產科>農機輔導專區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