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獎勵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作業 要點」
發佈日期:2025-03-06 00:00:00
發佈單位:杉林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shanli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297B41858C83F761&sms=A38D4C856D300F4E&s=57BEA86DB3079C83
(一)獎勵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身分:
1、具原住民身分。
2、須設籍本市三個月以上。
3、須取得113年第一次或第二次認證測驗之合格證書。
(二)申請期限及程序:
1、申請期限: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2、申請程序:請自行於本會官網最新消息或補助專區下
載「申請書」,並於114年4月30日前自行將申請表及
相關表件郵寄至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2樓「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教育文化組,信封
請註明族語認證獎勵金申請」(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
申請,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