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竹南科學園區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4年3月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發佈日期:2025-03-06 00:00: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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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7&s=836530
公告「竹南科學園區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4年3月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二、內政部114年2月20日台內國字第1140801631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書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3年12月17日第1069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14年2月20日台內國字第1140801631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計畫書、圖自民國114年3月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依本計畫書圖、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計畫書、圖者,請至頭份市公所、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News.aspx?n=1029&sms=9767)。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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