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宣導」 發佈日期:2025-03-05 14:32: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市場處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0BB3F004FCF741CF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提醒您現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合法吸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並擴大禁菸場所至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