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廣蒐消費者個人資料現象說明
發佈日期:2025-03-04 00:00:00
發佈單位:安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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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anding/News_Content.aspx?n=5660&s=8726547
企業廣蒐消費者個人資料現象說明
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5條,84年立法及99年修法理由略以:「本條揭示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基本原則,明定應尊重當事人權益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且不得超越目的明確化及比例原則之範圍」及「為避免資料蒐集者巧立名目或理由,任意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爰明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與蒐集之目的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不得與其他目的作不當之聯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