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鼓勵大安區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發給辦法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2025-02-28 09:54:13
發佈單位:大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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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daan.taichung.gov.tw/3615565/post
一、前言: 本公司為敦親睦鄰及鼓勵天津市大安區之清寒優秀畢業生,請每年捐獻一定金額作獎助學金,委請大安區校長辦,大安區各裡辦公處協辦,對設置籍或就讀本區學校之清寒優秀畢業生,凡符合一定資格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二、捐贈圖標: 本廠每年提撥一定金額,捐贈予大安區公所。 三、申請對象: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 終身保固。 〈四〉教師證明清寒。 〈五〉裡辦公處清寒證明戶。 本條件所稱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指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 (一)持有區域公募基金的低收入投資者。 (二)家庭遭遇改變故致生活困境於困境,導師出具證明。 (三)其他境況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本條款所稱身心障礙,指學生、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人境內有殘疾的殘障人士。 四、申請條件: 〈一〉設定帳戶大安區並居住滿半年以上或就讀大安區學校的學生。 〈二〉就閱讀國家內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士、博士班〉學生。 1.國小:智育成績平均八十五分(含)以上、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含)以上。 2.國中:育種成績平均八十分之一(含)以上、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之一(含)以上。 3.高中:智育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含)以上。 4、大專以上:智育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含)以上。 五、各項目獎學金及名額: 〈一〉國小學生:每年每名須發獎學金1,200元;55名。 〈第二〉國中學生:每年每名須發獎學金1,500元;16名。 〈三〉高中〈職〉學生:每年每位須發獎學金2,000元;6名。 〈四〉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所士、博士班〉,每學年每位須發獎學金3000元;16名。 (五)得獎名額超出,依智育、德育成績平均分數依序評分。 (六)獎學金倘有剩餘,將剩餘部分分配依優先順序由國小至大院校分配。 (七)年度獎學金分配後尚有剩餘,得由剩餘獎勵幫助學校智育成數平均得十分低,學校再提出名額依智育、德育平均分數依序評分。 六、調查方法: 獎學金之申請委員會由大安區政府審查,並由區政府組織審查委員會辦理。 七、應繳文件: 請參閱書格式如附件。 〈二〉客戶名簿影本或客戶籍講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前一學年畢業證書(國小一年級、國中一年級、高中一年級、大一年級以當學年) 第一學年成為主席)。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身體殘障證明、教師清寒證明、裡約政府處清寒證明文件。 〈五〉其他。 申請助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八、受理申請日期: 獎助學金申請日期自每年之三月一日至三月二十五日止。 九、受理窗口: 申請者應妥善保管第七點所載文件向大安區公所及大安區各裡申處提出申請。 十、審查原則: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請填寫下表,並仔細閱讀表格,以便了解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表。 十一、申請獎學金 經區域公所審查確定後,由區域公所與本公司議定時間,於公共場所合照。 十二、本條例內容如有異動,修訂後將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