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能計量供交易使用(以充電度數計價)之電動車輛供電設備為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請依規定辦理檢定作業
發佈日期:2025-02-27 00:00:00
發佈單位:蘆洲區
發佈部門:蘆洲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luzhou.ntpc.gov.tw/home.jsp?id=ba85df57eaf2909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bec82673655f935c14c7cec83d416661
- 發佈日期:2025-02-27
- 截止日期:2025-12-31
-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 類 別:公告消息
- 公告日期:2025-02-27
-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動車輛供電設備檢定工作委由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及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業經標準檢驗局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經標度政字第11450000490號、第11450000492號及第11450000493號公告,另為利於112年1月1日前已製造出廠或輸入之充電樁,順利完成檢定作業,對於其初次檢定之申請,除得受理充電樁之製造者或輸入者所提出申請外,亦得受理「所有人」提出之申請辦理檢定作業。
- 聯絡人:許淑惠
- 聯絡電話:02-2281-148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