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上路
發佈日期:2025-02-27 00:00:00
發佈單位:阿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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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ali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CA43064DF8C8A7F&sms=E1465F3BD5B0A9DE&s=F2955A1979231314
一、房屋稅新制-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供自住住家使用之房屋應符合以下3要件,方可按自住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一)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二)供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二、房屋稅新制施行前已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者,如尚未辦好戶籍登記,請於今(114)年3月24日前辦好戶籍登記,才可續享自住用房屋稅率,詳情請至高雄市稅捐處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