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114年度雲林縣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區修繕及管理維護計畫」案之僱用臨時養護人員徵才公告
(一)職缺及名額:
1、職缺:臨時養護工
2、名額:錄取1名
<a name="_Hlk174090009">(二)工作內容:</a>
1、辦理本鎮所轄小東市地重劃區道路(含中間分隔島)除草與垃圾散落清理維護工作。
2、配合工作調派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雲林縣斗南鎮公所清潔隊。
(四)核薪方式:按月計酬,每月酬金新臺幣29,000元。
(五)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性別不拘。
3、身心健康具勞動力,能勝任環境清潔工作,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及嗜好者。
4、熟稔割草機等機具操作且具實地操作經驗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六)如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取消報名或候用資格,如經僱用者,將予以解僱。
(七)報名方式:意者備妥(1)貼照片報名表1份;(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3)利益迴避切結書1份。符合甄選資格者,請將上述證明文件依序裝訂裝妥後,採親自報名,報名時間自114年2月27日起至114年3月5日下午16時截止,逕至雲林縣斗南鎮公所清潔隊(地址: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360號)報名,逾時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5-5971077。
(八)甄選方式:
1、參加甄選人員以書面資料審查方式,擇符合需求者通知任用。
2、如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九)錄取及僱用:
1、甄選結果依資格審查擇優列冊僱用(正取1名)。
2、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3、僱用期間:以雙方實際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十)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
(十一)錄取人員,於受僱用後,其權利、義務悉依契約規定辦理。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