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5年緩召第4、5款」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
發佈日期:2025-02-27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民政及人文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725371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5年緩召第4、5款」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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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5年緩召第4、5款」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