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房屋稅2.0新制上路宣導
發佈日期:2025-02-26 00:00:00
發佈單位:路竹區
發佈部門:秘書室
原始連接:https://lujhu-dist.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893851A2C613C964&sms=9C64FF0CB464D41D&s=8C3798CB55037957
一、房屋稅2.0新制上路,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供自住住家使用之房屋應符合以下3要件,方可按自住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一)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二)供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二、更多房屋稅新制詳情請至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官網「房屋稅差別稅率專區」(https://gov.tw/Fq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