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自本(114)年4月1日起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5-02-25 15:28:26
發佈單位:大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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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臺中市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分,符合緩召第4、5款條件者,請於114 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符合儘後召集第4款條件者請於114 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洽詢戶籍地區公所(本所電話04-24063979*552)或臺中市後備指揮部申辦115年緩、儘召事宜(電話:23134788轉565643、565645、565646或 23134763、23130633),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