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所辦理114年農民購置農用機具補助,自即日起至3月底止,請有需要之農民向本所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5-02-24 02:07:00
發佈單位:番路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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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fanl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059&s=1227312
一、依據本所辦理農民購置農用機具補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期間及程序:自本(114)年2月3日至2月21日止,攜帶戶籍謄本(或提供戶號及戶籍地址)及估價單(本辦法載明之補助項目免附),至本所填具申請書,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所將依年度補助預算額度分配名額,若申請之補助額度超過預算額度時,以抽籤決定(抽籤於申請截止日兩週內進行,日期由本所另行公告)。
四、核銷期間:具有補助資格者,請於本(114)年3月3日至3月31日,檢具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番路鄉農會存摺封面影本、農用機具出廠證明影本及所購買農用機具之統一發票正本(二聯式發票)至本所進行核銷,逾期不予受理。
五、發票應開列購買日期、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填明機種、廠牌、型號、本機號碼、及引擎號碼,並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