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嘉義縣蚵棚回收獎勵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2025-02-24 07:49:00
發佈單位: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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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8&s=244907
114年嘉義縣蚵棚回收獎勵補助計畫
一、計畫目的: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避免淺海牡蠣養殖漁業廢棄物(廢棄蚵棚、浮具等)污染本縣海域環境及影響船筏船行安全,輔導本縣養殖戶攜回老舊及廢棄蚵棚(含浮具),不得海拋或任意棄置,降低海洋污染及漁船筏航行安全。
二、補助對象:持有本縣有效期間嘉義縣政府區劃漁業權(浮筏式)執照之養殖戶。
三、補助項目、標準及其他:
(一)補助項目:老舊及廢棄蚵棚(含浮具)回收。
(二)補助標準:每棚補助新臺幣三百元。每戶最高補助棚數依114年度申報數量為限,且回收蚵棚需繫上旗幟編號。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於114年12月15日前,檢附下列資料,向嘉義區漁會提出申請及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書。(附件一)
2.有效期間內之嘉義縣政府區劃漁業權(浮筏式)執照影本。
(二)嘉義區漁會收到申請後,7日內於本縣5處回收地點(附件二、得視情形報本府增減回收地點)辦理清點作業,確認無誤後,並造撥款名冊及點交紀錄表報送本府。
(三)本府依據嘉義區漁會所送補助撥款名冊辦理抽查,抽查合格後由嘉義區漁會製作轉帳清冊及領據送本府發放補助款。
五、補助對象應配合下列事項:
老舊及廢棄蚵棚(含浮具)回收需向嘉義區漁會登記,並於指定時間及地點點交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