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民眾遵循環藥「三不」原則,錢包不失血。
發佈日期:2025-02-24 13:38: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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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33632
近來查獲多起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案件,有不少民眾利用春節假期出國旅遊帶回少量環境用藥商品,或是經朋友推薦使用後上網販售之情形,環保局提醒,若是從國外攜帶少量的環境用藥,只能自己使用,千萬不要上網廣告、販售環境用藥,否則將遭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請民眾遵循環藥「三不」原則,包含「不刊登」,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境部核准字號之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社群網路廣告推薦宣稱殺蟲或防蟲等效能的環境用藥,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陳華盛呼籲,請民眾確實遵循環藥「三不」原則,錢包不失血,民眾購買居家殺蟲劑時,請認明有環境部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為確保民眾購買及使用安全環境用藥,環境部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方便民眾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衛生用藥。
承辦人:環境衛生管理科 徐月蓮037-558558分機513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曾聿穎037-558558分機5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