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水產培育所114年魚苗配售申請說明
發佈日期:2025-02-24 00:00:00
發佈單位:鳳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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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fong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3794&s=173366
花蓮縣水產培育所114年魚苗配售申請說明
花蓮縣水產培育所114年魚苗配售申請說明
▲依據:花蓮縣水產培育所114年2月19日花水培字第1140000163 號函。
▲旨揭申請辦法如下:
(一)申請日期: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二)申請對象:設籍花蓮縣之民眾。
(三)申請數量:食用魚苗以每人1,000尾為限,觀賞魚苗以每人100尾為限。
(四)申請種類:如收費標準表。
(五)花蓮縣水產培育所有權依繁殖狀況增減數量及種類。
▲附件:「花蓮縣水產培育所孳生物(魚苗)配售收費標準表」及「花蓮縣水產培育所孳生物(魚苗)配售申請表」。
▲欲申請之民眾請填具前開附件後並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本所(鳳林鎮公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03-8762771#186 林先生)。
▲此項業務為花蓮縣水產培育所委辦業務,故最後審核決定權屬該所(花蓮縣水產培育所 974花蓮縣壽豐鄉池南路1段27號 03-8641514),非本所權責所在,特此聲明。
▲有關「配售提領」:
審核通過需自備交通工具至花蓮縣水產培育所繳費及提領魚苗。
※魚苗體長越長,所需培育時間越長,預計能提領時間越晚。
※ 因魚苗於花蓮縣水產培育所現場培育,受場地、氣候、人力等因素影響,無法保證 貴戶均依申請量全額配售,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