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發佈日期:2025-02-21 07:42:00
發佈單位: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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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為強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及提升行政效率,並配合114年1月17日發布「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精進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管理作為,明定SRF製造廠三階段審查程序及時機,預告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俾符事業廢棄物管理實務運作。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本次預告修正重點包括:調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基本資料異動期限,修正依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效期限規定,及增訂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文件或營運許可已註銷、撤銷或廢止,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失其效力等規定。循環署進一步說明,針對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之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公告管理方式進行事業廢棄物作為SRF原料用途,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新設、新提、重提之申請,應經書面審查、現場勘查及試運轉之三階段審查程序;涉及與SRF製造技術相關之主要設備、廢棄物再利用項目或數量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異動時亦同,適切回應社會關注固體再生燃料精進管理作為。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