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辦理114年度農用機具補助,請申請者於1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公告期間內辨理
發佈日期:2025-02-21 00:00:00
發佈單位:中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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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jhongp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9321&s=1227127
本所辦理114年度農用機具補助,請申請者於1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公告期間內辨理
本所為辦理農用機具補助,請申請者於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向本所提出申請,並請依公告事項及相關
規定辦理。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時間: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二)補助項目:詳本辦法第三點補助標準所列農機種類及其額度。
(三)資格條件:設籍本鄉鄉民。
(四)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五)補助金額上限:詳本辦法第三點補助標準所列農機種類及其額度。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本年度預算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整。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人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三、檢附「嘉義縣中埔鄉公所辦理鄉民購置農用機具補助辦法」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及「申請人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