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發佈日期:2025-02-19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414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4004200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畜牧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陳技正。
(四)電話:(02)2312-5829。
(五)傳真:(02)2381-7566。
(六)電子郵件:peimeichen@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414/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