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宜蘭市公所財政課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財稅金融職系辦事員」1名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5-02-19 15:16:32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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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6083
一、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 (四)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一)綜合所得稅於申報期間輔導收件。 (二)地價稅、房屋稅補發繳款書。 (三)協助公產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等。 三、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公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四、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業務無紙化措施,本職缺採線上應徵報名方式,請於114年2月2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簡要自述維護),並授權徵才機關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資料各1份合併PDF檔上傳為附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 3、具結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證書須經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5、考試及格證書。 6、現職派令。 7、現職銓敘審定函。 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9、其他證明文件。 (二)逾期報名或上傳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合者不另行通知,甄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選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03-9325164轉251或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