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修正
發佈日期:2025-02-19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723553
「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修正
內文
「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業經農業部114年2月12日農授林業字第1132440891號令修正發布,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1.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及機關改制,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所屬機關之名稱及簡稱。(修正規定第一點至第四點、附件二之一至附件二之九)
- 林下經濟技術規範之森林副產物新增「竹笙」、「絞股藍」、「臺灣白及」三項及其使用申請書格式,並於項次四「臺灣山茶」之苗木品種來源 規範,於南部地區新增「諸羅品系」。(修正規定第二點、第四點及附件一、附件二之四、附件二之七至附件二之九)
3.調整本要點各附件之順序及編號。(修正規定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及附件一、附件二之一至附件二之九、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