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客家事務所徵聘約用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5-02-18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客家事務所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60670
詳細內容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稱:客家事務所協助客家業務約用人員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吉安創客棧(吉安路三段165號)
五、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
- 具備電腦文書及影片剪輯等操作能力。
- 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 男性需服完兵役。
- 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定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方能進用。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六、工作項目內容:
(一)協助辦理客家業務及本所館舍設備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
- 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親送至「(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三段165號吉安鄉客家事務所」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 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錄取人員由本所通知。
-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17:00 止。
- 聯絡電話:8549592彭小姐。
八、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九、待遇:月薪約29,700元。
十、工作期間:自函文載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予正式僱用。
十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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