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標售「自用大貨車1輛-已報廢不可重新領牌」標售案,詳見臺北惜物網。
發佈日期:2025-02-18 06:30:00
發佈單位:將軍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1&s=8723317
標售請詳 臺北惜物網網站 https://shwoo.gov.taipei/shwoo/newhome/newhome00/index
物品資訊
已購置年限:28年
廠牌:MAZDA
型號:型式U-WGT7H,排氣量4021CC
零件或附件:車身式樣:框式 附加吊桿
牌照異動登記:報廢無法再領牌(得標人需具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原牌照種類:自用大貨車
物品說明:
1.車況描述:吊桿故障,車身部分腐蝕。
2.本台車輛已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不可再領牌使用。
3.已使用年數:28年;行駛里程數已逾:102,275公里。
4.報廢車需為合格的回收處理業者:
依相關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之機動車輛其報廢後之回收、清運、貯存、拆解等行為時,應依規定由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予以回收,並應要求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以確保車體妥善回收處理。
5.倘非具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請勿投標;如得標後因資格不符,本機關不予交貨。請審慎評估考慮後再下標。
6.如得標者與「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上所載公司名稱或其負責人其中之一不符、所持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上之回收項目經審核非屬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本機關不予交貨,並取消交易。
7.車體印有本所之字(圖)樣本所將逕予塗銷,車輛放置地點位於臺南市將軍忠嘉里忠興180-50號。
8.照片僅供參考,以現場實際報廢車為準,本所拍賣車輛已停放在外場所一段時間,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若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得標廠商均不得主張本所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本所亦無提供保固服務,按現狀交付,請親至現場檢視,售出後不得要求退回並返還價金與要求瑕疵品擔保或損害賠償,相關託運費用請自行負擔。
9.得標者請先和「邱小姐」聯絡,並於得標後10日內繳費並預約上班時間至本所「車輛放置地點」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