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妥善保管金融帳戶遠離詐騙威脅 發佈日期:2025-02-17 02:42:00 發佈單位:東山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dongsha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634&s=8722981 ★切勿點擊來路不明的連結 ★不隨意交付個人金融帳號給第三人使用 ★不接受他人只是提領來路不明的款項 當提款車手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