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紅、黃單】災後建築物解除列管說明
發佈日期:2025-02-17 01:36:00
發佈單位:左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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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ZuojhenDistrict/News_Content.aspx?n=8495&s=8722959
張貼【紅、黃單】災後建築物解除列管說明
❶ 紅單
<結構修繕>
該建築物受災之結構構件
經修繕達原有建築物可正常使用狀態
申請方式 | 檢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出具之結構構件修繕結果報告書,報請市府同意
<結構補強>
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補強(限合法建築物)
申請方式 |
檢具由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簽證之補強設計圖、監造證明,及營造業出具之竣工證明,報請市府同意
補強規模涉建築法第9條及第73條第2項規定者,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築許可
<拆除>
該建築物拆除完竣
建築法81、82
申請方式 |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報請市府同意
❷ 黃單
<修繕>
修繕達原有建築物可正常使用狀態
或排除鄰近建築物危險情節後
申請方式 | 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市府同意
<補強>
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補強(限合法建築物)
申請方式 |
檢具由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簽證之補強設計圖、監造證明,及營造業出具之竣工證明,報請市府同意
補強規模涉建築法第9條及第73條第2項規定者,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築許可
<拆除>
該建築物拆除完竣
建築法81、82
申請方式 |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報請市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