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申請須知
發佈日期:2025-02-17 06:59:53
發佈單位:商業發展署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www.aoc.gov.tw/showPublic/334

1. 推動目的:為強化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輔導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透過導入數位工具及優化顧客消費體驗,帶動商圈店家共同數位行銷,進而達到商圈轉型與創造商機。 2. 輔導對象:依人民團體法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並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經確認並於受理截止日前函送至本署備查。 3.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7日(一)下午5時00分止。 4. 申請方式:本申請須知公告於本署官網,提案網址https://www.cisa.tw/198,有意申請之商圈組織請向本計畫執行單位洽詢並上網填報相關資料。 5. 洽詢電話: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服務窗口,電話:(02) 2553-3988轉分機817、825、62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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