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2月14日起佳冬鄉第二納骨堂(懷恩樓)三樓二期櫃位開放申請使用。
發佈日期:2025-02-14 00:00:00
發佈單位:佳冬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jto/News_Content.aspx?n=BC78A249B8766E1D&sms=8631056B3133BC28&s=63142E94774CDF2A
114年2月14日起佳冬鄉第二納骨堂(懷恩樓)三樓二期櫃位開放申請使用。 發佈日期:114-02-14 資料來源:佳冬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應備文件及應注意事項:
(一)確定進堂日期後方得申請訂位,且申請之日起至進堂日不得逾三十日,逾進堂日未進堂者,本所將無條件收回其使用權,並將其所繳費用扣除新臺幣四千元手續費後退還剩餘款項。
(二)公墓起掘案:申請人身分證、入堂者除戶謄本、證明親屬關係之相關戶籍資料、墓碑照片。
(三)外鄉遷入案:申請人身分證、入堂者除戶謄本、證明親屬關係之相關戶籍資料、外鄉起掘或遷出證明(入堂日繳交)。
(四)委託案件另需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影本。